六十年来保险业改革发展成绩突出
发布日期: 2012.04.19
导读:回顾保险业60年来的改革发展历程,虽然经历了曲折,但全行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指导下,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在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行业实力显著增强
业务快速发展。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业务种类不多,保费收入较少,1979年保险业恢复经营以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2~2007年的五年间,保险业年均增长18.2%,2008年实现原保费收入9789亿元,超过1980年到1999年20年间的保费收入总和,世界排名第6位,中国已逐步成长为新兴的保险大国。
资产规模不断壮大。1949年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之初,仅有资本金约200万元。目前,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3.7万亿元。60年来,保险业积累第一个1万亿元资产用了55年,积累第二个1万亿元资产仅用了3年,积累第三个1万亿元资产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对旧中国的保险业进行改造、整顿,确立了由国有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业务的体制,经过60年的改革发展,目前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20多家。初步建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
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保险业在金融行业中开放力度最大,开放过渡期最短。2004年底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外资成为促进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共有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境外资金通过设立外资保险机构和参股中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业,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15个营业性机构,行业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0月2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尹成基在会上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时表示,年底前全国将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一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适时出台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抓紧制定实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医改配套文件。年底前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重点抓好全国10%的县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二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以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扩大覆盖范围。
三是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制定下发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做好对各地方案的指导和审核工作,继续向待遇水平相对较低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加快解决“老工伤”问题。
四是加强基金征缴和管理。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五缓四减”措施,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调度和指导。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力度,完成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五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社会保险法立法有关工作。
新中国成立6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之一,60年来行业面貌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保险行业由小到大,从一个基础薄弱、可有可无的行业逐步发展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保险市场由封闭走向开放,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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