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养老保险有利社会保障体制完善
发布日期: 2012.03.15
导读: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方案在网上一经公布,即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养老金改革,应该努力把企业的提上来,而不是把事业单位的拉下去;有网民认为首先应该是公务员群体带头改革,与企业并轨;也有网民认为养老金改革不能光拿事业单位开刀等等。
在笔者看来,目前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因而改革势在必行。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各省市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各地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以事业单位为突破口的改革方案具有合理性。但改革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应以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准则。
要明确的一点是,许多媒体在报道中突出了事业单位养老金可能大幅降低的事实,忽略了方案是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进行改革。这就是说,事业单位的员工以后也要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这就改变了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享有国家拨款、与机关公务员挂钩的状况。改革套用了已经比较成熟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具有良好的推广前景,并且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但是,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历史欠账,基金缺口严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统一,有的企业缴费基数偏小;一些企业欠费、拒保,养老保险费征缴困难等。这使一些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没有保障,或者养老金不足以保障退休职工的生活。因而,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到与企业基本一致,就必须考虑到这些问题,不能盲目一刀切,而应在保障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进行改革。
另外,以事业单位为突破口进行改革,一部分人的利益必定会受到损害,改革过程中的阻力也是可以预见的。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不相同,这就需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以切实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
自去年以来,中国经历了南方冰冻雨雪灾害、四川汶川大地震,承办了一届高水平的奥运会,现在我们还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压力。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在我国人口多、社会保障压力较大的现状下,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成为保持我国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笔者看来,只要坚持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确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机制,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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