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先行先试 服务两岸经贸交流合作
发布日期: 2012.04.12
导读: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到厦门调研,并代表中国保监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建设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合作备忘录》,要求厦门保险业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努力把厦门建设成为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域、全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试验基地、两岸保险业服务一体化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更好地服务海西经济区建设、厦门特区扩区及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到厦门调研,并代表中国保监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建设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合作备忘录》,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厦门市市长刘赐贵,厦门市政协主席陈修茂,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和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等出席相关调研活动。
吴定富指出,国务院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定位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海西经济区建设寄予厚望,也对厦门保险业乃至我国保险业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保险业尤其是厦门保险业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这一战略部署,紧紧围绕这个定位,创新思想观念,创新产品、服务和管理,切实把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好、发展好,努力提高服务海西经济区建设的水平,以新的成绩迎接厦门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
吴定富指出,要充分发挥厦门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认真落实好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各项要求,切实在深化两岸保险业交流合作、深化车险改革试点、推动保险业参与民生和公共风险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保险的联动机制、推动年金保险和养老保险发展、促进商业保险参与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加快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探索保险监管创新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中国保监会将把厦门保险业改革创新工作纳入全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全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的总体布局。对具有全国性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改革创新项目,安排在厦门先行先试,并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以及其他适宜的形式,投资厦门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保险产业密切相关的医疗、养老等机构;积极引导各保险总公司把厦门作为各自系统内改革创新的试验区;积极推动两岸保险从业人员资格互认。
吴定富在考察君龙人寿、富邦保险两家台资保险公司时指出,台湾地区保险市场成熟,经营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产品与服务都比较成熟,希望台资保险公司大胆引进这些理念和经验,并紧密结合厦门乃至大陆保险市场实际,先行先试,精耕细作,切实运用保险机制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切实加快厦门保险业健康发展。保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保险机构在厦门设立大陆总部、区域性机构、分支机构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厦台两地保险机构在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模式创新和防灾理赔服务等方面开展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使厦门保险业的对台特色进一步突出。
吴定富强调,保险监管工作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矛盾就是快速发展与风险防范问题,尤其是要高度关注因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所带来的风险,市场恶性竞争带来的风险,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保护不力带来的风险。市场经济离不开商业保险,城市化、工业化需要商业保险。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讲,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抓监管、防风险则是第一责任。要通过加强监管,促进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支持好的,遏制差的,打击违法的,营造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要通过鼓励创新,支持发展。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支持创新,引导创新。在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不同的经济结构,不同的社会群体,对保险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单一的业务发展容易导致市场畸形。各地保险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研究出台保护创新、支持创新的政策措施,切实使保险业在经营管理、产品开发、服务提升等方面有一个明显改善。要提升监管能力,服务加快发展。保险监管部门要从观念、能力、作风上适应保险业高速增长时期的需要,着力提高研究分析和准确把握宏观形势的能力,着力提高培育成熟保险市场的能力,着力提高审慎监管的能力,着力加强监管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提高监管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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