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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出台,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

2022-11-2236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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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11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通过大约5年的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据介绍,《总体方案》以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该方案从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政策措施。

人民银行表示,《总体方案》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促进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健康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既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集聚地,也是金融改革的领先区。在这些具有发展科创金融优势的城市开展试验,更容易取得成效,从而推动试验区转变为示范区,通过点面结合推动全国科创金融的大发展。

具体而言,《总体方案》提出了多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

在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的措施。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宋向清认为,利用资本市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科创金融改革举措。这不仅有助于解决技术领域的瓶颈问题,也有利于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实现双向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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