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蔺先生打进电话询问,呼市住房公积金是否只能提取一次?他是否可以提取他岳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房贷?
对此,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包括购买、建造、翻修、大建普通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离退休,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等)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办理非销户提取的,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应保留一定余额。另外,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或其配偶以及夫妻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儿媳、女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