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应分别按职工月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单位见分见角进元;对有条件的单位,在规定缴交率的基础上,经批准可适当提高。职工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可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归集或用支票、汇票等方式送缴。管理中心应当于收到住房公积金当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单位应当对住房公积金单独建帐,及时登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提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