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以双职工缴存基数5000,缴存比例10%计算(月缴存额为1000),账户余额以本人最低标准缴存12个月的余额,即12000为例计算,在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贷款年限为20年的情况下: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5000×12×20×0.35 1000×12)×1×2=864000>800000
2014年2月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6执行。如流动性调节系数降低至0.6,但其贷款年限提升至30年,住房公积金已缴存4年,且未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5000×12×30×0.35 1000×12×4)×0.6×2=813600>800000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借款申请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当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归集银行申报并备案的额度为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借款申请人购房时的账户余额。
其中,35%为还贷能力系数,是用于测算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的参数,控制借款申请人因还款过高无力偿还产生逾期贷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