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5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报告〉的批复》(市房委会发〔2015〕5号)精神,现对2015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做如下调整: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883.3元)的3倍,即 2015年缴存最高基数为1165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高不得分别超过12%,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398元,比2014年增加55元,增长4%。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按照2014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缴存基数为130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65元,比2014年增加8元,增长14%。
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上下限从2015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