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洛阳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由之前的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
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实行的是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5年6月底,洛阳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15亿元,完全有能力支付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