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

2021-11-2341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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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增长、保障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应收账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部分地区停电限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的成本压力不断增加,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剧。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加对企业的纾困援助力度,《通知》提出了九项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区拨付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有效利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同时,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措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同时研究制定针对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衔接政策,持续整顿规范企业收费行为。在运用金融政策工具方面要更加灵活精准,充分利用新增的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此外,《通知》强调了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的重要性,要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促进期货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稳定班轮公司在中国主要出口航线的运力供给,鼓励班轮公司推出中小企业专线服务。另外,还要加强用电保障,科学有序地实施用电安排,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的用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用电优惠。

《通知》提出,要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并扩大就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用工供需信息对接。同时要保障中小企业的款项支付,持续展开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另外,要着力扩大市场需求,增加对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进一步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促进大型企业扩大向中小企业的采购规模,推动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加快海外仓发展。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创新,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困难,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各有关部门应加强调研和指导支持力度,切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政策效果能够得到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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