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附加倾情守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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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合理的医疗费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免赔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门急诊或普通病房住院进行治疗,对每次 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急救车费及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手术费用),在扣除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本公司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对未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给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并已获得相应补偿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给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的105%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