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日前,市劳动保障局机关保险办已确定了我市15家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青医附院、市立医院、海慈医院、401医院等在内的15家医疗机构将作为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会议要求全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制定本单位具体管理办法,为工伤人员提供优良的医疗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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