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我省首批12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的农民就可以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了,这是继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政府为农民办的又一件大事,这项改革,甚至被一些专家看作是和2006年废除农业税具有同样意义的农村改革。
为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1992年,民政部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但这种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老农保模式,在后来的推行中,逐渐难以为继。2009年6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指出,本年度将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老农保”相比,“新农保”首次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采取了“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的形式,使得农村养老直接与城镇接轨,完全由政府出资,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从而将极大地调动起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有效修补农村社保“短板”的问题。
但由于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而养老金的领取又是与保费缴纳多少挂钩的,所以可能会因地域不同而有差异,但是国家有最低标准,各个地方可以提高,不能降低。客观地说,以普惠为底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不会太高,广覆盖、低水平将是它的最大亮点。
随着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陆续展开,中国亿万农民将第一次享受到有史以来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生活。但我们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养儿防老、土地保障等农村养老方式仍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新农保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均离不开财政和村集体资金的注入,再包括具体实施过程中许多环节的执行,肯定需要一个漫长过程。但是,农民由传统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转变毕竟开启了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