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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泸州新农合由医保机构经办

2013-09-0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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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俊杰指出,新农合在我市试点10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广大群众从不理解不支持、观望犹豫,到热情拥护、积极参与,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如今,新农合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统筹城乡医疗保...

  从10 月1日起,泸州市 新农合 经办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近日,全市 新农合 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巿长曹俊杰在会上强调,要以 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为原则,确保移交工作有序推进,不能因移交工作给老百姓办事带来不便。副市长马宗慧主持会议。

  曹俊杰指出, 新农合 在我市试点10 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广大群众从不理解不支持、观望犹豫,到热情拥护、积极参与,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如今, 新农合 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尽快实现 新农合 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曹俊杰要求,在 新农合 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中,各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确保移交工作高效、平稳;要确保基金安全;要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和待遇不减。据介绍,针对目前全省 新农合 与城居医保制度尚未统一的现状,市人社部门、市卫生部门将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实行 对上两条线、对下一条线 的运行模式,确保所有相关政策文件、资料信息等上传下达顺畅。全市各区县将于8月31日前完成 新农合 行政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划转人社部门的移交工作,9月 30日前完成经办职能的移交工作。记者 黄筱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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