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出台:新农合按病种付费,且阜阳两县级医院试点

2015-08-0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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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按病种付费,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目录限制,不设起付线。实行按病种付费,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目录限制,不设起付线。患者付费以当次住院实际产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为基数,患者按规定的自付比例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比例原则上为30%,可上下浮动5-10个百分点,但不能高于现有的自付比例或金额。
近日,《安徽省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按病种付费指导方案》出台,明确从本月起,在全省9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新农合按病种付费。阜阳市太和县医院、太和中医院入围试点名单,这也是皖北地区仅有的两家试点单位。

根据《方案》,181个病种列入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范围,各试点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数为50-80个,其中包括至少5个以上的产科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目录限制,不设起付线。患者付费以当次住院实际产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为基数,患者按规定的自付比例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比例原则上为30%,可上下浮动5-10个百分点,但不能高于现有的自付比例或金额。

所谓按病种付费,即把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病种分成若干病组,实行定额付费。实行按病种付费将患者住院全程的费用固定下来,对患者而言有助于防止医生开“大处方”;对医保、新农合基金而言,能有效减少“天价处方”下的基金支出;对医院而言,只要相关病种收费标准合理,也能确保其财务上的可持续。这样一个新型的按病种付费的方式,是一件对医院对病人都非常好的饿政策。如今率先在太和县的实行试点,若试点成功,将来一定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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