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保险公司对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投保人,不按规定实行优惠费率,保监会昨天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应督促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给予车险投保人相应的费率优惠。
通知指出,投保人能够提供上年度未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各保险机构要按照《暂行办法》实行优惠费率。投保人不能提供上年度未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各保险机构要主动通过公司业务系统、车险信息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按照《暂行办法》实行费率浮动。各保险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不执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