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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璇获批任君龙人寿法律责任人

2012-03-1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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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苏璇将任职君龙人寿法律责任人。

保监寿险〔2008〕1618号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苏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君寿保发〔2008〕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苏璇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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