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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企座谈会揭秘:放行电子化新规解读及税号差错分析

2024-07-313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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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关召开了三季度关企座谈会,会中对第三季度申报差错做了深入分析,同时解读了上海海关发布的2014年第40号公告,关于放行电子化的新规定

近期,海关召开了三季度关企座谈会,会中对第三季度申报差错做了深入分析,同时解读了上海海关发布的2014年第40号公告,关于放行电子化的新规定。根据该公告,自2014年11月起,散货单证实行放行后一律不再盖放行章。若需要办理注销手续,必须提供在港(库)证明。此外,若第二次申报使用与第一次相同的提单号,两份报关单数据将会叠加,因此,必须前往港区办理放行确认手续。

在座谈会上,还对一些常见的错报税号进行了详细解读。首先是涉及濒危证的银杏叶和银杏提取物,其错误编码分别为12119039.99和29329990.99,正确编码分别为12119039.91和13021940。另外,乙氧基喹啉的错误编码为29334990.90,正确编码为29334990.13,需提供农药证。涉及退税率的PVC膜(非合制)错误编码为39209990.90,税率为13%,正确编码为39204900.90,税率为5%。铁罐(焊或卷边)错误编码为73102990,税率为9%,正确编码为73102190,税率为5%。另外,锅炉管的错误编码为73044190,税率为13%,正确编码为73044110,税率为9%。这些税号差错较为常见,申报时务必严格审核,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退单。

通过座谈会的解读和分析,进出口企业应当及时了解最新的放行电子化管理规定,避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必要的差错和纠纷。同时,在申报商品时,要严格按照正确的税号进行申报,确保报关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从而顺利完成进出口贸易流程,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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