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件及程序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单位介绍信;
(二)经与原件核实的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和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三)申请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四)在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经批准的建筑许可证;
(五)抵押房屋所有权证或质押权利凭证、他项权利证;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管委会确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质押物冻结清单;
(七)中心规定的其它材料。
中心对借款人的条件及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人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然后到房屋产权管理机构办理他项权利证,质押方式担保到银行办理质押物冻结清单。
借款人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申请审批表》、《他项权利证》、《质押物冻结清单》等向中心备案后,由中心向承办银行划拨贷款,借款人到承办银行领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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