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是一种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是在创新主导、摆脱传统增长方式和生产力路径、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互相作用的逻辑链条中,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牵涉到新质生产力的组成要素,也牵涉到新型生产关系的调整,是提升新质生产力内在动能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既包括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破解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瓶颈,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流动到发展新质生产力领域,也包括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国际环境。
近年来,我国各地高度重视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引导开放资源向重点区域集聚,依托自身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积极探索,形成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集聚扩散效应,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了物质基础,创造了相对适宜的制度条件。然而,面对贸易战、科技战、金融战的挑战,我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受到了严峻考验。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制度型开放体制存在诸多梗阻问题,缺乏扩大对外开放的法律支持,开放功能区在创新要素共享方面存在欠缺,高水平对外开放对创新的引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缓慢。
为应对挑战,需要树立协同观念,通过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倡导资源共享,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活力。重视国家级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自贸区等开放功能区的独特作用,科学定位各区主导产业,确定创新资源开放需求,制定开放引领发展的策略和政策。首先,统筹推进各类开放平台建设,提升平台能级,激发开放经济的活力。其次,明确人才引进策略,制定全面的人才政策,吸引人才向重点区域集聚。再次,注重区域间合作,形成区域共同体,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拓展。同时,强调科技、产业、市场的结合,培育新供给,满足新需求。此外,要加强制度型开放,完善法规体系,融入全球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外向开放过程中,创新设置新规则、新标准,推动制度创新,建设营商环境。加强与国际规则互动,更好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同时,发挥开放功能区优势,推动国际合作,形成产业集群动力体系。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国际合作体系。加快引进国际科技机构,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区域间合作,共建创新链,建设国际合作平台,推动全方位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