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强调,外商投资在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
《行动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共24条措施。首先,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银行保险领域,扩展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债券市场业务范围,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在境内投资试点。其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对外商投资吸引力。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资项目清单,贯彻税收支持政策,增加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用能保障,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接收产业转移。第三,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给外商投资企业。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政策措施,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公平修订标准参与,提高行政执法科学水平,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第四,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方便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优化外国人在华工作和居留许可管理,支持国内外机构合作创新。最后,完善国内规制,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积极推进高标准经贸协议谈判及实施,加大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力度。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感。各地区应更加努力地改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将外商投资企业关注的具体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创新性思维解决矛盾问题。各部门要迅速细化各项任务,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政策措施得以切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应与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适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