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华泰人寿 投保年龄: 出生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华泰吉年祥年金保险(分红型)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首年10000×给付比例 | 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及其以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首年所交保费×给付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1)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3 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3%;(2)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5 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4%;(3)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10 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 |
满期保险金 | 10875元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期满日仍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保险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2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11.3),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我们按本条第3 款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所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的1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