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超满意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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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的110% |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返还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10%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
生存保险金 | 3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则我们按该保单周年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于生存金受益人。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生存,我们将按照第2.3.3条支付“满期保险金”,不再支付“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15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满期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