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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正式声明:社保卡未启用前医保卡还能用

2015-07-2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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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两卡切换需携带社保卡,到两定点机构进行新旧卡切换。切换时,若医保卡设置了密码,则需先输入医保卡密码,再设置社保卡服务密码;若以前未设置过医保卡密码,则直接设置社保卡服务密码即可。对从未办理过医保卡的新参保人员就简单了,可持社保卡直接使用。
2014年1月,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随着当年3月1日起,河北省医保系统全面切换至社会保障卡,石家庄市也将加快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工作。不过,有关负责人提醒,目前石家庄市还没有确定市区医保卡的停用日期,参加市医保的人员,尚未领取社保卡或未启用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可使用。持卡人的社保卡如果已经启用,可正常使用社保卡。
 
近段时间以来,记者看到,在石家庄市不少定点药房,都迎来了不少给社保卡开卡的顾客。顾客的社保卡在专用的读卡器上一刷,工作人员在核对完持卡人身份后,只要在电脑上点击鼠标即可瞬间完成开卡。
 
“自2011年,石家庄市市区启动发行社保卡以来,目前,已完成近160万人的社保卡发放工作,2013年元旦,实现了社保卡在医保业务中的应用,持卡人可以使用社保卡看病就医。”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同时他提醒,市区内尚未办理社保卡基本信息采集的人员,应尽快到医保参保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办理社保卡基本信息采集;已经拿到社保卡尚未启用激活的人员,也应尽快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启用激活,启用激活后原医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到社会保障卡中。目前石家庄市医保系统还没有确定医保卡停用时间,石家庄市将根据社保卡的发卡启用情况,适时确定市区医保卡的停用日期,并提前发布公告。
 
2014年1月,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随着当年3月1日起,河北省医保系统全面切换至社会保障卡,石家庄市也将加快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工作。不过,有关负责人提醒,目前石家庄市还没有确定市区医保卡的停用日期,参加市医保的人员,尚未领取社保卡或未启用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可使用。持卡人的社保卡如果已经启用,可正常使用社保卡。2014年1月,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随着当年3月1日起,河北省医保系统全面切换至社会保障卡,石家庄市也将加快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工作。不过,有关负责人提醒,目前石家庄市还没有确定市区医保卡的停用日期,参加市医保的人员,尚未领取社保卡或未启用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可使用。持卡人的社保卡如果已经启用,可正常使用社保卡。2014年1月,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随着当年3月1日起,河北省医保系统全面切换至社会保障卡,石家庄市也将加快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工作。不过,有关负责人提醒,目前石家庄市还没有确定市区医保卡的停用日期,参加市医保的人员,尚未领取社保卡或未启用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可使用。持卡人的社保卡如果已经启用,可正常使用社保卡。
 
此外,相关负责人提醒,为了用卡安全,参保人员应尽快到两定点机构的医保收费窗口设置社保卡服务密码。石家庄市去年在和平路与翟营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建立了第二个社保卡服务网点,附近的单位和居民可以就近办理信息采集、挂失解挂、密码修改、补卡换卡等社保卡业务。
 
相关负责人说,石家庄市正在稳步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的准备工作,元旦后,石市已经停止发放医保卡,预计2015年下半年逐步停用医保卡。在此之前,现有的医保卡不会作废,两卡目前仍可“并行”使用,不过,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抓紧时间办理。
 
如今,石市多数市民都拿到了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对功能强大的社保卡启用充满期待。这种社保“一卡通”将来可包揽各项社会保险信息,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服务。
 
按照社保卡的设计功能,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办理求职、失业登记手续。此外,社保卡还具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信息查询等功能。而河北省发行的社保卡还加载了金融功能,社保卡可同时作为银行卡使用。石家庄市首批发放的社保卡,将率先应用于医保领域,随后逐步拓展。
 
石家庄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市正在稳步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的准备工作,元旦后,石市已经停止发放医保卡,预计2015年下半年逐步停用医保卡,之后才会完全开展使用社保卡进行医保业务结算,停用前将提前发布公告告知。
 
他提醒说,2015年下半年之前现有的医保卡不会作废,参保居民可放心使用,目前,参加市医保的人员,尚未领取社保卡或未启用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可使用。持卡人的社保卡如果已经启用,可正常使用社保卡。不过,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也应抓紧时间办理。已经拿到社保卡尚未启用激活的人员,也应尽快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启用激活,启用激活后原医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到社会保障卡中。
 
记者了解到,凡是石家庄市区内已经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并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都可办理社保卡。由于社保卡有办理周期,为保护您的个人权益,请尽早办理社保卡。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未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暂不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已在河北省内其他地市申领过社保卡的人员(我市发放的社保卡卡号以字母“A”开头),无需再次办理。但需要在办理医保参保业务后,到石市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归属地转移业务。在河北省外申领过社保卡的人员,到石市办理医保参保业务时,需要重新采集信息,申领社保卡。
 
石家庄市社保卡服务网点地址:1、槐安西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内;2、翟营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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