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12〕423号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高静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前海人寿〔2012〕第15号)收悉。经审核,高静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