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多样化增加,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一系列举措,旨在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为国内外企业释放积极信号,有助于我国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也展现了我国持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决心。
这次出台的9项政策措施中,包括了4项经常项目政策措施和5项资本项目政策措施。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主要在于进一步完善特殊贸易外汇收支管理,将之前在部分区域试点实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全国;而资本项目政策措施则致力于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并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通过创新实施多项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为支持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跨境投融资领域的便利化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目前,超过90%的资本项目已实现不同程度的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发展。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与实体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来,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继续扩大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大便利化政策供给,优化银行外汇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政策支持上要做“加法”,在业务流程上要做“减法”,为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注入活力。
在深化贸易外汇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要优化经营主体差异化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让更多“信用好、规模小、笔数多”的中小企业享受优质外汇服务。同时,要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贸易新业态结算,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结算成本。
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作为中小微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关键力量。要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加快出台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政策举措,全面推广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同时,要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质量,推进境外上市、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等法规修订,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探索支持跨国公司财资中心建设,支持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区域开放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