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我们在网民关注的热点整理里面有很多网友提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新农保还需要考虑同农村低保制度和五保制度的配套,关于这一点也想请您谈谈。
[胡晓义]农村现在有很多制度,从党的十六大以后提出“科学发展观”,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水平低,但是也在逐步地发展。五保制度是我们建国以来长期坚持的一个制度;低保制度是新世纪以来对农村新建立的一个制度,实际领取低保待遇的大概有4400-4500万农村居民。
还有其他的一些制度,比如说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奖励政策,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但是在农村实施时有一个特殊的政策,就是如果你生一个男孩或者两个女孩就不再生了的话是有一定奖励的。这些都存在着和新农保制度如何衔接的问题。新农保对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而言是并行不悖的,也是叠加、不冲销的,也就是说不因为你领了基础养老金就把你原来的计划生育的奖励扶助的那笔钱冲销了,这是叠加的。
对于低保家庭而言,他是和低保制度设计相关的。低保制度是一个家庭的人均纯收入如果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话,他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而享受的额度是直接补齐。比如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人均150元/月,那么现在你只有80元的人均收入,那么就给你补70元达到150元。那么这和新农保怎么衔接呢?基础养老保险是55元,这就算到家庭收入里,但是摊到人均就只有11块钱左右,所以这也是可以并行的,更何况我们农村低保的标准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逐步提高,所以这还是一个并行的制度,不会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