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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

2015-10-23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如果参保人员要在不同统筹区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就有可能影响到这两个统筹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使用,因此,大多数统筹区都不支持养老保险关系的“无障碍”转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条件,减少可能的损失,例如,要求参保人员在转入地累积缴纳5~10年保费,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转入地的养老待遇。
新一站保险网()7月22日讯,李先生问: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目前执行的是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了具体规定,并下发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其缴费基数按国家统一规定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基金积累制。参保人员和企业为社会统筹部分缴纳的保费,并不用于为个人进行积累,而是主要用于为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发放养老金;同样,参保人员退休之后所领取的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不是来源于自己以前缴纳的保费,而是来源于在职年轻人所缴纳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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