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投保年龄: 28天至65岁 保障利益
太平福佑金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 |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1.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 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上述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交费方式为基础计算,若为趸交则对应趸交标准体保险费率,若为分期支付则对应年交标准体保险费率。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对应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率为基础计算。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率为基础计算。2.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及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年金转换 | | 您或者受益人与我们协商同意后,有权按以下方式申请订立我们当时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本合同或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的保险金时,可将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方式二:本合同生效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如果您申请解除本合同及附加福佑金生重疾合同,或依据我们届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24,您可将我们所退还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申请转换的保险金、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的总额不得低于转换当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