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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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
私家车及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 10万元*残疾比例 |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或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私家车及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我们对本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我们累计给付的私家车及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