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口报关货物流程是指根据暂时进出口结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过程,其在海关监管过程中体现了特定的特征。首先,在提供担保的条件下暂时免纳进出口税是货物暂时进出口并享受免税待遇的必备条件之一。为确保货物将来能依规定复出口或复进口,海关采取信誉或经济担保等形式。特别是展品的暂时进出口适用“ATA”单证册制度,实行国际联保。对于租赁、租借方式暂时进出口用于生产、建筑或运输等用途的货物,则只能部分免税。
其次,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特点之一。这类货物并非实际进出口货物,需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口或进口。因此,国家的贸易管制和许可证管理通常不适用于这类货物,持证人无需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然而,对于某些仍需受国家进出口管制的物品,仍需要提供相应证件、证书,如无线电器材、药品、食品等。
在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口货物方面,限于我国政府加入的《关于货物暂时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及相关附约规定的展览会、交易会、会议或类似活动。持证人凭ATA单证册进出口货物,可免填报关单,并无需向海关提供进口税费担保。然而,若属于受进口限制的货物,则需办理相关批准或检验手续。对于暂时出口货物,若属于国家限制出口或需缴纳出口税的货物,由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
进口货物在现场监管未结关放行后,仍需受海关后续管理。即要监督货物合法正常使用,又要确保货物按规定复出口。而货物使用后的实际去向,无论是转为内销、外销或消耗,都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
最后,暂时进出货物若使用ATA单证册进出口,则意味着已向海关提供担保。当货物有了实际去向并办理了相关海关手续后,海关将核对进出货物情况,确认无漏管、漏税后即可核销、结案。这一过程体现了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的全程监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