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增强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功能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六安市人社局将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抗风险能力强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此次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主要实现全市工伤保险“五统一”: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康复,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金存入“市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工伤的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康复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执行,涉及工资基数计算,社会平均工资以六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