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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吉海任阳光保险财务负责人

2012-02-1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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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核准彭吉海任阳光保险财务负责人。

保监财会〔2010〕102号

你公司《关于彭吉海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保险〔2009〕65号)收悉。经审查, 彭吉海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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