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1〕122号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法律责任人的请示》(中煤财保〔2010〕9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张振军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董新中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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