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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校大学生,即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全面启动

2015-07-2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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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获悉,2013年在肥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即将启动。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参保人员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到实习当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参保大学生在非寒暑假期间,确需回本人原户籍所在地就医的,所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三个月内凭高校相关证明、门诊病历、医保卡、正规发票原件(复印件不受理)、详细清晰的清单、出院小结到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处理。

  从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获悉,2013年在肥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即将启动。

  据悉,参保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24日。2013年度在肥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5元,由大学生所在高校代收代缴。

       合肥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A类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 30元/人;另一种是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国家对每个参保人员给予一定补助,2014年,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各级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 元提高到320元。另外,从2007年居民医保启动至今,区财政每年对辖区内农村参保居民每人补助25元,对一类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参保人员每人补助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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