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第五十一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2)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从以上的保险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还是比较完整的,甚至可以保障我们为了被保车辆不被抢劫、抢夺去争抢等而产生的车辆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因盗抢所产生的车辆损失都是在盗抢险的保障责任之内的,例如单独的轮胎、后视镜等零件被盗抢,就不在盗抢险的保障范围之内了。
至于为什么说盗抢险最多只能够赔付80%损失呢,根据上述保险条款的第五十四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 发生全车损失的,绝对免赔率为20%;
(二) 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绝对免赔率;
(三)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可以看出,如果发生车辆全损,通常如果车辆被成功盗抢且公安机关暂未侦破的话,其绝对免赔额为20%;如果缺少材料还可能在此基础上增加1%,如果超出约定的行驶区域(一般约定都是国内不会超出)还会再增加10%。
当然,虽然盗抢险是有免赔额的,但是保险公司也提供了补救措施,即不计免赔险。我们可以购买盗抢险的不计免赔附加险,这样车辆在发生全车盗抢时,保险公司将会全额赔偿损失。不过缺少材料的免赔还是要计算的,但这个1%与20%比较起来就不算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