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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2015-10-0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乌兰察布市 公积金贷款后为何还要扣抵押金一万元,...答:合理的,如果你使用其他的房地产,他的计划是转让的按揭贷款,如果你不扣保证金1,000,000!<br />问:乌兰察布在呼和浩特买房异地公积金怎么贷?什么手...答:电询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者自己去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看所需资料。<br />问:乌兰察布市开具无房证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答:不可以吧,只有购买住宅房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不出来现金<br />

乌兰察布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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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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