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郴州市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去年12月28日,省政府决定2013年在郴州市和常德市、湘西自治州三个市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解决群众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突出问题。据悉,2014年,我省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开这一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参保 (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经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保障起付线为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城乡居民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目前,郴州市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有22种重大疾病病种和药品目录。
会议要求,要攻坚克难,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思想认识到位、筹资划转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对接赔付到位、监管督查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大病保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省人社厅副厅长杨春林、省卫生厅副厅长方亦兵,市领导李评、张希慧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