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从安徽省发改委医改办了解到,安徽省政府近日出台新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数量、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和患者满意度都将被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据了解,为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专项补助、奖励基金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总额、医保实际支付总额和对院长(主任)的奖励挂钩。
此外,还将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对在岗医务人员每5年进行一次全员岗位培训。对于具有村医资质、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村医,每月将有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据安徽省发改委医改办介绍,以上各项政策已经开始实行,并将在2013年底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