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传家宝两全保险的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2.缴费方式:月交
3.缴费期限:10年
4.保障期限:合同的保险起见为20年,自生效日起算。
二、百年传家宝两全保险的产品特色
1.对于不同类型的意外有不同的赔付标准:一般意外赔付100%的基本保额,水陆意外赔付300%的基本保额,航空意外赔付500%的基本保额。
2.20%满期固定收益。
3.重疾保障范围广,覆盖35种重大疾病保障。
三、百年传家宝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
1.身故/全残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乘坐水路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超过基本保额与100万元人民币之和,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如果被保险人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5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超过基本保额与200万元人民币之和,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上述情况以外的意外伤害或等待期以后因残疾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额与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四、百年传家宝两全保险的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的受伤;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