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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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 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主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见释义6.5),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6.6)导致本主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见释义6.7)明确诊断患本主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我们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费 |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无息返回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