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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合规监管的行为设置相应监管措施

2017-01-0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是否具有... 答:有法律效力,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文件<br />问:中国保监会第一次提出合规管理是在什么时候 答: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级研究班上的讲话》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br />问: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答: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7个基本原则<br />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开始施行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91号)同时废止。   《办法》结合近年来保险市场发展的情况,以及相关保险监管规则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要求公司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合规管理的“三道防线”,各自履行相应合规管理职责。二是提高对公司合规部门设置、合规人员配备的要求。规定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并对保险公司专职合规人员和兼职合规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提升合规管理的履职保障。完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合规审核机制,强化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并增强合规工作独立性。四是加强合规的外部监督。明确合规监管的原则,完善监管要求,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并加强保监局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合规工作的监管。   《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提高保险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保障保险行业持续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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