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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首度规范险企财会行为 避免存款过度集中

2011-07-2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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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解释,根据目前保险市场不规范行为和一些大案要案产生的原因,《指引》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规范要求。  诸如,规范资金管理,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和“零现金支付”制度,堵塞资...

近日,保监会一份关于征求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保监厅函〔2011〕294号)摆在了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案头。

  据悉,这是保监会首度规范险企财会行为。保监会解释,此举旨在加强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并要求各单位于7月29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指引》分为12章共104条,从机构人员、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预算管理、财务信息系统、聘用中介机构、集团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的财会工作做了全面、具体的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第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配备与业务规模、管理模式、风险状况相适应的一定数量具有专业资质的财会人员。

  具体如,年度保费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或总资产在5000亿元以上的保险公司,总公司财会部门人员不得少于80人;年度保费规模在100亿元以上、1000亿元以下或总资产在10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保险公司,总公司财会部门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其他保险公司总公司财会部门人员不得少于20人。

  对此,一家保险公司高管表示,此款条件过于苛刻,目前,100亿保险规模的中小型保险公司财会部门人员最多在20多人左右;与50人的要求相差甚远。

  不过,“毕竟这只是征求意见稿,估计正式指引出来,至少需要1年的时间。”上述保险公司高管说。

  保监会称,《指引》亦是从财务角度治理市场不规范行为。保监会解释,根据目前保险市场不规范行为和一些大案要案产生的原因,《指引》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规范要求。

  诸如,规范资金管理,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和“零现金支付”制度,堵塞资金管理的漏洞。

  此外,加强会计监督作用,《指引》第八章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财会部门、内部审计、监事会职责分工明确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防止业务和财务违规行为。

  第三是规范银行存款的存放。就此,保监会表示,结合齐鲁银行案例所暴露出的部分保险公司银行存款集中度过高的问题,《指引》第四十九条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所有非全国性商业银行、关联方的存款分别不得超过银行存款总额的20%、60%和40%,以降低集中度风险。

  对此条款,上述保险公司高管认为,条件比较宽松,多数保险公司都未“超标”。

  保监会还表示,《指引》是对保险财会工作的新模式、新事项进行规范。

  因为,随着保险业发展,保险财会工作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例如集中管理模式日益普遍,资金管理逐渐引入第三方支付,这些变化提升了工作效率,但也暴露出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进行规范。

  保监会表示,针对集中管理模式,《指引》在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对财务集中管理问题进行了规范。针对目前资金管理中出现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为了有效的控制资金风险,《指引》第四十四条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质和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通过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的资金量,分别不得超过公司资金总量的20%、60%

  事实上,从去年年底启动指引的制定工作以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梳理了亟需规范的财务行为和问题,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了部分保险公司的意见。“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起草了本指引。”保监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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