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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能保卫星火箭么?

2012-04-25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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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9月29日晚21时16分,中国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载人航天发射场,用“长征二号F”T1运载火箭,将中国全新研制的首个目标飞行器“天宫一号”发射升空。千年流淌的古老弱水河,在这个秋天的夜晚,目睹了中国人飞天梦想的又一次勇敢起航,见证了中华民族航天史上的又一次壮美腾飞。

29日21时16分,天宫一号成功发射,浩瀚太空迎来第一座“中国宫”。

●21时许,胡锦涛、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周永康等领导同志来到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听取有关汇报,观看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发射实况。

●21时许,温家宝、贺国强等领导同志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试验指挥楼平台上,现场观看发射。

●胡锦涛等领导同志与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亲切握手,热烈祝贺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发射成功。

●温家宝、贺国强等领导同志与现场参试人员握手,祝贺发射成功。

这次“天宫一号”发射成功,向浩瀚的宇宙送去第一座“中国宫”,那么有没有与卫星火箭相关的保险呢?

卫星保险

卫星保险是以卫星为保险标的的科技工程保险,它属于航天工程保险范畴,包括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和寿命保险,主要业务是卫星发射保险,即保险人承保卫星发射阶段的各种风险。卫星保险的投保与承保手续与其他工程保险并无区别。

卫星保险既然属于航天工程保险范畴,那么什么是航天保险呢?

航天保险是指保险人对火箭和各利种航天器在制造、发射和在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利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保险赔付的一种保险。航天项目的保险根据航天项目进展的时间划分为:火箭和卫星的制造阶段的保险、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和卫星在轨寿命保险。 制造阶段的保险分为火箭和卫星制造保险,保险方式与其他财产险相类似,主要承保的风险包括火箭和卫星制造和安装过程的风险以及各零部件的测试风险。保险期限通常到火箭和卫星吊装至运输工具上准备运往发射基地时终止。这部分保险通常由火箭和制造商业购买。   

发射前保险也分为火箭和卫星的发射前保险,主要承保包括火箭和卫星从制造场地运送到发射基地阶段、分别在基地暂时的储存阶段、火箭和卫星的对接阶段、火箭和卫星的燃料加注阶段以及意向点火后发动机紧急关机或意向点火后火箭未脱离发射架臂的风险。   

发射保险主要承保从火箭点火起飞开始将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和卫星定点后实现在轨道测试直至交付使用为止阶段的风险。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保单的通常规定保险期限可以从飞开始至180天或365天或更长的时间。   

卫星在轨寿命保险承保卫星在轨道运营期间的风险直至卫星寿命结束。保单通常规定保险期限为1年,根据卫星在轨道运营的情况逐年续转保单。 航天保险承保的每个阶段风险的起止点往往根据被保险人与火箭和卫星制造商之间合同规定的风险的转移点而确定,他们之间的合同通常是指卫星所有人与火箭制造商之间签订的发射服务合同和卫星制造商之间签订的卫星制造合同。

有没有关于卫星保险赔偿的相关案例呢?

俄卫星发射失败将获高额保险赔偿

莫斯科8月30日电(记者耿锐斌)俄罗斯卫星通信公司30日表示,由于未进入预定轨道的“快车-AM4”通信卫星被确认无法正常服役,该公司已向承保人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保险公司已确定将支付高达75亿卢布(约合2.6亿美元)的保险金。为卫星发射承保的俄Ingosstrah保险公司新闻秘书弗拉基米尔·克列伊梅诺夫说,公司已就卫星发射风险责任向其他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了再保险。按照合同规定,全部保险赔付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俄新一代通信卫星“快车-AM4”于莫斯科时间8月18日在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拜科努尔发射场由“质子-M”运载火箭发射升空。由于火箭推进器出现故障,卫星未能被送入预定轨道。俄罗斯联邦航天署30日宣布,此次发射失败系人为因素所致。据俄部门间调查委员会作出的结论,火箭推进器控制系统程序编写错误是导致这次发射失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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