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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2012-02-2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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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新华西路办事处严格遵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通知》(呼政发[2009]29号)和《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要求,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截止目前为止,新华西路办事处共对辖区内154名75周岁以上不缴费人员、251名55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一次性缴费的人员和14名55周岁以下的按年缴费的人员进行了审批,并分门别类的编写了花名册和及时的进行了微机的录入。对于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居民,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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