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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参保人数增加 人均养老金提高

2012-05-2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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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今天下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大会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今年中央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力度。中央财政拨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53亿元,截至7月底,试点地区总参保率达到70%以上。拨付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837.82亿元,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120元左右。

报告说,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切实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努力保障“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抗震救灾等重点支出需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中央财政拨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867亿元,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345.76亿元,补贴品种和范围进一步扩大。拨付资金410亿元,对产粮(油)大县实施奖励,支持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粮油等政策。安排资金50亿元,支持开展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解决当前部分地区洪涝灾害暴露出的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问题。安排资金100亿元,启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二期规划,支持受灾严重地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拨付资金336.69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拨付资金268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拨付财政扶贫资金212.58亿元,支持各地加快实施扶贫项目。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9.15亿元,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中央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595亿元,全国1.3亿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得到免费教科书,中西部地区约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得到生活费补助。继续实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拨付补助资金31.7亿元,全国2900多万名学生受益。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基本落实。拨付2010年度国家奖(助)学金70.3亿元,确保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59.8亿元,约1136万名中职学生得到生活费补助。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稳步推进,拨付专项资金50亿元。支持启动新一轮“985工程”,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力度。中央财政拨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53亿元,截至7月底,试点地区总参保率达到70%以上。拨付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837.82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拨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24亿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补助资金236亿元,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120元左右。拨付专项资金352.4亿元,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投入与改革并重,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央财政分别拨付补助资金399亿元和46亿元,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支持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截至目前,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人数达到12.47亿人。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6.7亿元,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拨付补助资金25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支持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支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下达进度,中央财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447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5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0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5亿元已全部下达。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给予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一律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将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切实保障抗灾救灾资金需要。继续大力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0年中央财政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预算安排1002.99亿元,已下达918.92亿元,完成预算的91.62%。目前,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进展顺利,城乡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央财政拨付资金35亿元,大力支持玉树地区抗震救灾。切实保障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要,三年内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210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5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亿元;2010年安排90亿元,2011年拟安排100亿元,2012年拟安排20亿元。目前,先行启动的禅古、甘达两个示范村700余户农牧民住房建设即将完工,第一批重建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针对今年水旱灾情严重的情况,及时安排资金72.72亿元,大力支持各地防汛抗旱,切实保障南方洪涝、西南旱灾等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水利防灾减灾等工作。支持甘肃省舟曲县开展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救灾工作,中央财政及时拨付综合财力补助资金5亿元,用于抢险救灾、基础设施修复以及倒损房屋重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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