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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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回复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持续有效九十日以后或因意外事故,初次发生并经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含)以上的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为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时,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仅针对一种重大疾病按...
***dl / 2021-06-01
最佳回复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保险公司不接受单独解除本附加合同的申请。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1、解除合同申请书;2、保险合同;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保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零时起,...
***dl / 2021-06-01
最佳回复 因被保险人(主合同投保人)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型疾病、重大疾病申请豁免保险费时,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须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①保险合同;②主合同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③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④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被保险...
***dl / 2021-06-01
最佳回复 1、重疾多次赔付,赔付比例逐次增加。2、轻症、中症和特疾保障全面,且没有间隔期。3、身故/全残保障,还有投保人豁免。
***dl / 2021-06-01
¥2.90 起
¥1.00
¥2.30 起
¥3.7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