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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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回复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患上疾病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5、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
***dl / 2021-05-28
最佳回复 1、重大疾病保障:保障120种重大疾病,分为6组,间隔期为180天,可赔付6次。每一组仅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6次给付完成后,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
***dl / 2021-05-28
最佳回复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1年内,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已收取的本附加合同的风险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1年后,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
***dl / 2021-05-28
最佳回复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且于确诊时仍然生存的,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①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
***dl / 2021-05-28
最佳回复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白血病,保险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如果被保险人为女性,在其年满18周岁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肺...
***dl / 2021-05-27
最佳回复 1、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2、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
***dl / 2021-05-27
最佳回复 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申请人必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①保险合同;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文件;③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④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以上证明...
***dl / 2021-05-27
最佳回复 特别重大疾病:①少儿特定癌症:包括骨癌、脑癌、白血病。②成人特定男性器官癌症:包括睾丸癌、阴茎癌、前列腺癌。③成人特定女性器官癌症:包括乳腺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卵巢癌。以上癌症是指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
***dl / 2021-05-27
最佳回复 1、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22种少儿重疾,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30天,保险公司赔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2、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34种成人重疾,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初...
***dl / 2021-05-27
最佳回复 重大疾病保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日90天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被保险人在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日90天内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dl / 2021-05-25
¥128.00
¥198.00
¥158.00
¥2.90 起
¥21.00 起
¥15.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