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社保,社保卡内有普通门诊费用,还有一份意外伤害附加意外医疗,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比如不小心摔伤,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比如说,治疗费用是3000元,个人医保卡内有3000元,刷了卡内3000元现金(住院的话卡内没有现金社保也给保),商业保险给全部报销吗?还是报销一部分,或者干脆不报销?如果一点不报的话,不用医保卡的钱直接用商业保险不就可以了吧?到底是什么政策哪?
楼主您好!您的问题这样解决: 意外医疗,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比如不小心摔伤,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比如说,治疗费用是3000元,个人医保卡内有3000元,刷了卡内3000元现金(住院的话卡内没有现金社保也给保),商业保险给全部报销吗?还是报销一部分,或者干脆不报销?如果一点不报的话,不用医保卡的钱直接用商业保险不就可以了吧?到底是什么政策哪? 建议您,如果买了商业保险的意外医疗险种,在发生因为意外引起的去医院看门诊或者住院,所产生的费用最好先在保险公司报销(如先用了社保的钱,那么也可以拿发票先在保险公司报销),但是每个公司的险种也是不相同的,如果您在平安保险买了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险,因为意外事故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只要符合社保范围内的,假如您用了3000元,那么这次保险公司就报销您2900元,也就是100元是免赔的。
如果以我们平安的意外伤害医疗来说,100元以内是免赔额,如果你的医疗费3000,除去免赔额100,剩下的2900全报销,当然你的意外伤害医疗额度要超过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