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本人是外地人。比如说A省M市人,来B城N市工作,在N市工作几年,医保、养老、公积金等都按当地要求进行缴纳。现在要辞职回A省M市,但是中间可能几年没有工作,这段期间,这些社保要如何缴纳?或者如何转回M市?这些当中有那些不能够转回原籍?如果是转回的话,是部分转回,还是全部转回? 今后又参加工作,又要如何缴纳这些社保? 还有个问题,在A省M市的时候,并没有办理过任何社保。亟待解决!
您好。社保问题是比较复杂。现在只有社保养老可以全国转,那么其他的医疗保险等是不能转。只有当地使用。以后可能会全国通,但需要一个过程,比如重庆都在开始试点几个合在一起。转的话需要现在社保局开具转出。对方接收手续。每个地区另有不同。祝福您及家人健康太平,幸福一生!!!太平人寿重庆分公司四星荣誉寿险顾问:杨丽华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了,具体可以咨询社保中心12333.
新条款,今天的新闻中看到的,以后社保全国通调了,你的问题解决了。恭喜没有工作,但是档案在职介的或者社保所的是可以补缴的。详情咨询12333
新的社保草案已经出来了,今后各地社保可以合计计算,2009年底全国都能解决了。